[投資人的正逆價差]
一般來說,投資人的輸贏都會符合 28 法則
在選擇權的市場中,投資人對未來市場預期可分為:
正價差 - 預期未來會漲,看多 逆價差 - 預期未來會跌,看空
買賣雙方都能接受的交易價格,就稱為均衡價格
因此,要透過選擇權獲利,通常都要有預期盤勢會有大震盪才會有獲利空間
一般股市平穩的期間,只需要買賣期貨即可
或者可以選擇用 賣出買權、賣出賣權 來獲利
[買權 賣權]
不管買權或賣權,通常我們都會選擇買方身分
買權 (CALL Option) 未來看漲 - 買方 (買進買權 LONG CALL) : 可以在未來購買特定價格的權力 做多 - 賣方 (賣出買權 SHORT CALL) : 必須履行「賣出」「空頭期貨合約」的義務 放空
賣權 (PUT Option) 未來看空 - 買方 (買進賣權 LONG PUT) : 可以在未來賣出特定價格的權力 做空 - 賣方 (賣出賣權 SHORT PUT): 必須履行「買入」「多頭期貨合約」的義務 做多
買權(CALL) | 賣權(PUT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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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權買方 | 付出權利金,取得未來買入指定價位股票權力,未來股價上漲即獲利 單次獲利金額高 獲利機率較低 若虧損,頂多賠掉權利金 |
付出權利金,取得未來賣出指定價位股票權力,未來股價下跌即獲利 單次獲利金額低 獲利機率較大 若虧損,金額較大 |
選擇權賣方 | 收取權利金,未來須保證買進履約指定價位股票,未來股價下跌即獲利 單次獲利金額高 獲利機率較低 若虧損,頂多賠掉權利金 |
收取權利金,未來須保證賣出履約指定價位股票,未來股價上漲即獲利 單次獲利金額低 獲利機率較大 若虧損,金額較大 |
[權利金(Premium)與保證金]
權利金會受到履約價影響,以CALL為例,買低權利金就高 以PUT為例,賣高(用比較高去放空)權利金就高
買方(買入CALL或PUT的一方) 要繳交權利金給賣方,無論買方是否執行權力,權利金皆不退還。 賣方要繳交保證金,確保會履行契約
一般聽到收淨額權利金 20 點,1點為50元,因此一口權利金則為 1000 元(不包括交易成本)
[履約價]
履約價綁定的成交價為,有範圍限制
即: 當期的指數走勢最高點及最低點(以百為基準),再加 上下 500 點
[正價差]
若普遍看好未來會漲,買方都會為了搶奪,都會願意主動抬價,搶先買到選擇權
就會有成交價上漲,帶動盤勢上漲的情況
[逆價差]
當未來普遍看跌,賣方就會主動降價,想盡辦法讓買方願意購買契約
成交價會因此下跌,讓盤勢跟著下跌
在選擇權市場中,當契約成立,都要繳交權利金
[每日結算價]
每日結算價: (收盤前30分鐘的成交價 + 最後一筆成交價) 再取平均值
[履約價]
履約價就是,雙方在結算到期,都應執行的價格
[選擇權價值]
選擇權價值=內含價值+時間價值
買權(CALL) = 內含價值(Ce) + 時間價值(Ct) 賣權(PUT) = 內含價值(Pe) + 時間價值(Pt)
舉例: 現在 目前股市 6600 點,買(6400C) ,假設時間價值為 30 點 選擇權市價(6400C) = 6600 - 6400 + 30點 = 230 點 因此,在當下要以 230 點買下 (6400C)
3天後 股市 6710 點,時間價值為 21 點 選擇權市價(6400C) = 6710 - 6400 + 21點 = 331 點
此時簡單結算獲利即 ( 331點 - 230點 )*50 = 5050元
若評估此時已是最高獲利,都可以隨時進行平倉(反向沖銷)
[內含價值 (Intrinsic Value)]
內含價值就是履約價值(Strike Value)
價內時,意思是這張契約有獲利,內含價值即獲利。 價平或價外,因為都沒有履約價值,內含價值為0
對於買權賣權來說,內含價值意義不同
買權(CALL) 內含價值(Ce) = 最初價格 - 履約價格
賣權(PUT) 內含價值(Pe) = 履約價格 - 最初價格
[時間價值 (Time Value)]
對選擇權來說,購買長時間的契約, 時間價值(TV)高,購買的權利金就會越貴
例如,股價由 100 漲到 105 ,履約時間越長,就越有機會朝自己有利的方向調整
若是履約時間較短,也就是越接近到期日,權利金會比較便宜
選擇權在到期日當天,時間價值為0